各相關單位、非居民用水戶: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6〕27號)、省物價局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供水成本定期監審工作的通知》(浙價成〔2011〕161號)、溫州水利局《關于2017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溫水利〔2017〕154號)、縣政府《關于做好2017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縣財政局、發改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局《永嘉縣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征收實施辦法》(永財綜〔2017〕684號)文件要求,現將核準后的2019年度非居民用水額度計劃(詳見附件)下達給你們,請切實加強用水管理,采取相應的節水措施,嚴格執行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計劃。
取水戶調整年度取水計劃量的,應當與每年6月30日前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計劃調整申請,并提交計劃調整增減原因和相關證明材料。
永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