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非居民用水戶: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6〕27號)、省物價局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供水成本定期監審工作的通知》(浙價成〔2011〕161號)、溫州水利局《關于2017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溫水利〔2017〕154號)、縣政府《關于做好2017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縣財政局、發改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局《永嘉縣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征收實施辦法》(永財綜〔2017〕684號)文件要求,決定對永嘉縣2019年非居民用水戶進行計劃用水量公示,公示期為1個月,如有疑義,請攜帶相關書面材料至永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公用科204辦公室(電話:57773185)進行調整、協商。如在公示期內未至則視為同意,縣水務集團將按照有關要求實施永嘉縣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征收制度。
永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年1月3日